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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或條件是否可以變更?
提問者:021184
提問時間:2014-08-11 11:10
問題分類:土地知識 > 專業(yè)知識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或條件是否可以變更?
一般情況下,土地使用者應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期限和條件開發(fā)、利用土地。對確需改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或條件的,應征得土地管理部門的同意。土地管理部門應與土地使用者以書面形式變更出讓合同,重新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標準,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