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農民租賃土地用于農業(yè)生產,種植苗木,屬于承包權流轉,農業(yè)用途,但是其中有一部分可能需要建造房屋,用于辦公或者建造倉庫,實驗室等等,這個部分是不是屬于非農用途,需要審批了,還是可以一起直接向農民租賃?這部分屬于改變土地用途了吧,屬于國有土地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