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過很多資料,都說小產權房的買賣合同一旦出現糾紛可能會屬于無效合同,如此一來購房一方又虧了錢又虧了房,一點保障都沒有。但是如果要買小產權房,合同上應該加上哪些條款以保證萬一出現糾紛至少可以保障到已經出錢 的購房者的利益?
另外,小產權房購買以后需要過戶嗎?過戶需要收費嗎?需不需要像二手房交易那樣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