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哪些情況適合直接辦理注銷登記?
提問者:021356
提問時間:2014-09-10 11:50
問題分類:交易 > 登記審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照規(guī)定直接辦理注銷土地登記,并于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原土地權利人:
(1)應當申請注銷登記而未申請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3)抵押土地被依法處置的;
(4)土地被依法征用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成建制轉為城鎮(zhèn)居民的;
(5)當事人在申請登記時,以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偽造有關文件等欺騙手段獲準登記的;
(6)依法可以直接辦理注銷土地登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