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經汕頭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將《汕頭市金平區(qū)烏橋島棚戶區(qū)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進行公布,征求公眾意見。

征求意見期限為:2017年11月4日至2017年12月3日

被征收人若對該《方案》有意見或建議,請在征求意見期限內,以書面或郵件等形式向金平區(qū)房屋征收辦公室提出,并附上本人身份證、房屋權屬證明和聯系方式。

附:《汕頭市金平區(qū)烏橋島棚戶區(qū)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

地址:金平區(qū)烏橋街道北海旁路4號(汕頭市金平區(qū)烏橋島棚戶區(qū)改造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電話:0754-87231291

聯系郵箱:stswqd@126.com

附件:烏橋島征收補償方案

金平區(qū)房屋征收辦公室

2017年11月3日

附件:

汕頭市金平區(qū)烏橋島棚戶區(qū)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依法依規(guī)、公開公平地開展烏橋島棚戶區(qū)改造項目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2011第590號)、《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zhèn)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6〕8號)、《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qū)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fā)〔2013〕2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棚戶區(qū)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粵府〔2014〕2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粵建房〔2013〕26號)、《關于重新印發(fā)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意見的通知》(汕府辦〔2015〕57號)、《汕頭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規(guī)程》(汕府〔2016〕93號)以及《關于2017年度汕頭市市本級住房保障對象準入標準的公告》(汕府〔2017〕30號)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依據汕頭市瑞基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征收拆遷分類估價報告》的結果,結合本項目房屋征收范圍調查的實物情況和其他有關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況

(一)征收目的:為改善烏橋島棚戶區(qū)居民的居住條件、提升汕頭城市整體形象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擬征收范圍:烏橋島整島。四至范圍為:東臨梅溪河、西至石籬尾、南瀕韓江、北至廈嶺港。

(三)擬征收范圍內房屋調查基本情況:經調查,烏橋島范圍內涉及的房屋、構筑物的總面積約67萬m2,其中住宅面積約55.3萬m2,非住宅用房面積約11.7萬㎡。烏橋島范圍內涉及居民住戶約6700戶,單位(企業(yè))約430家。

(四)擬作為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位于西港-光華片區(qū)。范圍為:西臨西港路,北至大學路,東至內港河東側區(qū)間路,南至明珠路。

(五)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期限:自正式啟動簽約之日起至                 止(以本項目發(fā)布征收決定公告的簽約期限為準)。

二、征收補償的方式和標準

對范圍內住宅、底層商業(yè)用房的補償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對辦公用房、工業(yè)用房的補償,采取貨幣補償的方式。 

(一)貨幣補償標準

各類房屋、附屬用地、構筑物的貨幣補償標準如下表:

(單位:元/㎡)

類別

鋼混結構

磚混結構

磚木結構

其它結構 (不含地價)

備注

1

底層商業(yè)用房

火車路、二馬路(同濟直路以東)、北海旁路、同濟直路、同濟三直路

11000.00

8990.00

6620.00

 

包含  市場

一馬路、二馬路(同濟直路以西)、三馬路、同濟二直路、北堤旁路、北海旁路(同濟直路以西)

7000.00

6000.00

4710.00

 

用地性質為住宅,由于歷史原因住宅底層用做商業(yè)經營,該部分按照商鋪的貨幣補償標準進行補償

內街商業(yè)用房

5250.00

4500.00

3530.00

 

 

2

住宅

用房

住宅

4820.00

4170.00

3340.00

720.00

 

3

非住宅

用房

商務辦公用房

(商貿公司)

4100.00

3540.00

--

--

 

行政辦公用房

(街道、居委、消防、學校、醫(yī)院)

3610.00

3130.00

 

 

 

工業(yè)用房

1300.00

1030.00

800.00

620.00

不含  地價

工業(yè)用地

(地面價)

 

 

 

 

1460.00

4

附屬

用地

住宅

(地面價)

 

 

 

 

2580.00

非住宅

(地面價)

 

 

 

 

1960.00

5

構筑物及附屬設施

圍墻

200.00

鐵雨蓬

180.00

水泥埕

150.00

竹木蓬

120.00

大門

250.00

閣樓

200.00

 (二)擬作為產權調換房屋的情況和調換辦法

1、擬作為產權調換房屋的情況

產權調換房屋擬安排于西港-光華片區(qū)新建商品房(具體位置以規(guī)劃圖為準),產權調換后,被征收人擁有調換房屋的完全產權,戶型分為面積約40 m2、約60 m2、約80 m2,約100 m2、約120 m2以上等五種,全部實行簡易裝修(配備水、電、氣等基本生活設施)。

2、產權調換的辦法

產權調換按建筑面積計算,選房順序按先搬遷、先擇房的原則進行。產權調換面積以被征收房屋面積為依據(被征收房屋面積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或有資質的測繪部門出具的測丈結果為準)。

①住宅(含土地)房屋的調換比例:鋼混結構為1:1.25、磚混結構為1:1.2、磚木結構為1:1.15。

被征收人應盡量選擇接近應調換面積的安置房。安置房選定后,若安置房面積大于應調換面積,超出部分由被征收人予以增購。超出20m2以內(含20m2)的部分,按4820元/m2結算;超過20m2以上的部分,按市場價結算。若安置房面積小于應調換面積,不足部分按被征收房屋所對應的貨幣補償標準補償給被征收人。

②底層商業(yè)用房(含土地)的調換比例:鋼混結構為1:1、磚混結構為1:0.95、磚木結構為1:0.9。被征收人應盡量選擇接近應調換面積的安置房。安置房選定后,若安置房面積大于應調換面積,超出部分由被征收人予以增購。超出30m2以內(含30m2)的部分,按11000元/m2結算;超過30m2以上的部分,按市場價結算。若安置房面積小于應調換房屋面積,不足部分按被征收房屋所對應的貨幣補償標準補償給被征收人。

(三)征收補償的補助和獎勵

1、征收補助標準

各類房屋及其他結構按以下標準給予征收補助

(單位:元/㎡)


序號

類別

鋼混結構

磚混結構

磚木結構

其它結構 (不含地價)

1

底 層

商 業(yè)

用 房

火車路、二馬路(同濟直路以東)、北海旁路、同濟直路、同濟三直路

1650

1348.5

993

 

一馬路、二馬路(同濟直路以西)、三馬路、同濟二直路、北堤旁路、北海旁路(同濟直路以西)

1050

900

706.5

 

內街商業(yè)用房

787.5

675

529.5

 

2

住 宅

用 房

住宅

723

625.5

501

108

3

非住宅 用 房

商務辦公用房

(商貿公司)

615

531

--

 

行政辦公用房

(街道、居委、消防、學校、醫(yī)院)

541.5

469.5

--

 

工業(yè)用房

195

154.5

120

93

2、征收住宅房屋的搬遷補助費,家庭常住或實際居住戶口為5人(含5人)以上的,按每戶2000元一次性付給,5人以下的每減少1人少支付200元。

3、征收住宅房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15元/(m2·月)計算。被征收人在被征收房屋居住,它處無住房,家庭常住或實際居住戶口3人(含)以上且被征收房屋面積不足40m2的,可按40m2計算臨時安置補助費。

選擇貨幣補償的,一次性支付給被征收人3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選擇產權調換的,且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時間自被征收人搬遷之月起至房屋征收部門通知被征收人辦理產權調換房屋交接手續(xù)后的第三個月止。

4、非住宅的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外街底層商業(yè)用房按40元/(m2·月),內街底層商業(yè)用房按20元/(m2·月),辦公及工業(yè)用房按12元/(m2·月)標準計算。

停產停業(yè)期限,選擇貨幣補償的按6個月計算;選擇產權調換的,停產停業(yè)期限自被征收人實際搬遷之日起至產權調換房屋通知交付之日止。

征收非住宅房屋涉及機器設備、物資等的搬遷補助費,由征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相關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5、搬遷時限獎勵

征收實施后90天內(含90天)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期限完成搬遷的,按被征收房屋同類性質的貨幣補償標準的10%給予獎勵;超過90天但在150天內(含150天)的,按被征收房屋同類性質的貨幣補償標準的6%給予獎勵;超過150天但在240天內(含240天)的,按被征收房屋同類性質的貨幣補償標準的3%給予獎勵;超過240天的不給予獎勵。

三、特困戶的特殊補償安置辦法

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經在征收范圍內登記常住戶口,且在登記地址實際居住,屬于特困戶的,可以申請按下列標準安置:1-2人戶40 m2, 3-4人戶60 m2,5-6人戶80 m2,7人戶以上100 m2。特困戶的認定由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確認。

四、其他有關事項

(一)被征收房屋的水、電、固定電話、有線電視、信息網、管道燃氣等遷移、轉戶、銷戶手續(xù),由被征收人自行到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并負責結清已使用的水、電、燃氣等費用。

(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應當在被征收房屋拆除后,持房屋征收決定、補償協議、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或不動產權證書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或不動產權注銷登記手續(xù)。不動產登記部門協助辦理產權注銷。

(三)征收房屋涉及的中學生、小學生,可以至金平區(qū)房屋征收辦公室開具證明,學生居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安排辦理已在校學生的轉學工作。

(四)本方案未盡事宜及特殊個案,由金平區(qū)房屋征收辦公室報上級有關部門研究通過后實施。

(五)本方案由金平區(qū)房屋征收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