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而又憔悴的李瑛“五一”期間,心急如焚的來到湖北清江源律師事務所找到值班的胡永紅律師,訴說自己是農(nóng)業(yè)戶口,原來在娘家的承包地被村委會無緣無故地收回了,婆家又因其沒有戶口拒絕給其分配承包地,現(xiàn)“扁擔無撾,兩頭失尥”,不知所措,請求律師依法維權,取得原來的承包地。胡永紅律師當即接受委托,并于當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基本案情】

        李瑛是李家村人,嫁到了50里外的八斗沖,因為是獨生女,常要照顧父母,所以三天兩頭回娘家,基本上娘家、婆家各住一半。戶口也沒有遷出仍在娘家??墒亲运黾藓?,村里就把她的承包地收回了;而婆家八斗沖因為沒有她的戶口,也不給她分配承包地。

        她去找村長理論此事,村長說:“這可是村民會議所決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都要求收回你的承包地,我一個人做不了主,你別找我。找我也沒有辦法解決此問題?!崩铉D時感到十分的孤立無援,但又憤憤不平:人多勢眾,因為多數(shù)人表態(tài)就可以違反法律規(guī)定,想收回承包地就收回嗎?!胳膊真的擰不過大腿嗎?

【法院判決】

        法院最后依法采納并支持了胡永紅律師的觀點,判決撤銷村委會的收回承包土地的決定,由原告繼續(xù)承包其原來的土地。

        后話:原告的此宗承包地現(xiàn)正在開發(fā)、征收之中,至少也可以得到近百萬元的補償,就是律師的一個維權行動和訴訟讓其二個月之內(nèi)成了名副其實的百萬富翁。

【法官/律師點評】

        根據(jù)《農(nóng)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承包期內(nèi),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fā)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fā)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按照此法律規(guī)定,李家村不應該剝奪李瑛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更不應該收回其承包地。

        《物權法》第六十三第二款規(guī)定:“集體經(jīng)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按照此法律規(guī)定,李瑛完全可通過訴訟撤銷村委會的決定,來維護自己的土地承包權。國家、律師是弱者的合法權利的保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