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流程
提問者:sxl2151
提問時間:2015-05-19 08:48
問題分類:交易 > 辦證過戶
一、土地權利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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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1)權屬來源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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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設立證明或個人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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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的合法產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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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出讓合同、出讓金等規(guī)費繳訖證明、土地部門出具的勘測定界圖、規(guī)劃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紅線圖、變更登記和他項權利登記需要提交原土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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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籍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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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受理人初審權屬來源證明合法后,通知測繪隊伍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地籍測繪和權屬調查,指導本宗地及鄰宗地單位法人代表進行指界、簽章。由具有測繪資質的測量隊伍繪制符合地籍調查規(guī)程要求帶有坐標的宗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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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屬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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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宗地圖及地籍調查結果、權屬來源進行審核。對權屬來源合法、出讓金等規(guī)費繳訖、面積準確、無權屬爭議的,在宗地圖上加蓋審核合格印章后,五個工作日內打印土地登記申請書、審批表、土地登記卡、歸戶卡、土地證書,依次由地籍科長、分管局長、局長進行審查、審核、審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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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冊、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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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查、審核合格后進行注冊登記或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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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fā)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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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人持地籍科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到財務科交款后,由辦公室加蓋分局公章及煙臺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四),領取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他項權利證書(須在原土地證書變更記事欄加注他項權利類型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