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承包戶是2001年7月承包的魚塘,村里給他從2002年開始算的,當時簽訂的是五年,2009年低都超期了3年沒交錢,我們是2009年簽訂的承包合同,合同承包期是2010年1月1日開始,這時候原承包戶還在合同法保護內有優(yōu)先承包權嗎?我們簽了合同交了錢,原承包戶開會時說自己沒交錢,我們交錢之后又說自己交錢了,還在我們之前交的,沒有合同,這時我們有承包經營權嗎?
如果三年未交承包費,應當視為違約合同終止。若原承包方交了承包費,到期續(xù)包,同樣的條件和價格是有優(yōu)先權的,你這個事情應該找村委給你解決。
如果三年未交承包費,應當視為違約合同終止。若原承包方交了承包費,到期續(xù)包,同樣的條件和價格是有優(yōu)先權的,你這個事情應該找村委給你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