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2002年承包村里五十多畝田種植花木,土地大多是廢田荒田,村長說自己一屆只當三年,只暫定合同六年,經(jīng)過幾年辛苦,并建立了花木專業(yè)合作社,到2008年合同到期,這幾年村里不收我田租,說要把我花木田分給村民,我有什么辦法延期合同嗎,我有法律保守嗎